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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厂房未批先建被罚6.7万元

  中国网财经6月28日讯 (记者 钟文鑫)据信用中国,近日,青岛海尔新能源电器有限公司因违反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被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6.7万余元。

海尔厂房未批先建被罚6.7万元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处罚事由显示,青岛海尔新能源电器有限公司在胶州湾西路666号厂区南侧新建厂房项目共两处,均为一层钢结构。其中西侧一处东西长62.01米、南北宽约29.93米、建筑高度7.91米、建筑面积1855.60平方米、工程造价668016.00元;东侧一处东西长52.68米、南北宽18.19米、建筑高度6.87米、建筑面积958.49平方米、工程造价682924.13元;两处新建厂房建筑面积共计2814.09平方米,建设工程造价共计1350940.13元。该两处厂房建设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2年2月18日获得区自然资源局核发的编号为青自然资规西公告字【2022】45号《建设工程方案审查意见书》原则同意报审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罚款67547元。

  天眼查显示,青岛海尔新能源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6月24日,注册资本1.5亿元,法定代表人管江勇。青岛海尔智慧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全资控股青岛海尔新能源电器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