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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付万军: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

  5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万军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制度,为广大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提供更加有效的监管保护和规范创新的经营标准。

  付万军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

  一是坚持系统思维,把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嵌入金融监管各环节、全流程。在政策制定、市场准入、日常监管、检查稽查等各项工作中,充分体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鲜明导向。同时,围绕金融消费者实际需求,指导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产品,激发消费潜力,实现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与金融市场发展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金融消保工作机制。在事前预防方面,将以适当性管理为抓手,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持续完善金融教育宣传工作;在事中控制方面,对消费者集中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金融监管总局将及时开展调查检查,对诉求处理不到位的金融机构加强约谈通报。同时,充分发挥消保监管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落实责任;在事后救济方面,积极引领金融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解决力度,切实做到纠纷不拖延、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

  三是延伸服务触角,不断增强金融消保工作的温度。指导金融机构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做好银行的“睡眠账户”和人身保险“睡眠保单”的提醒提示,提升行业适老化服务水平,建立为民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推出更多贴民心解民忧的服务举措,形成便民利民的金融服务体系。

  四是凝聚各方合力,共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网”。金融监管总局将在中央金融办的指导下,与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共同筑牢“金融监管一盘棋”的理念,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