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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自然气团体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司理徐文荣纳贿案一审宣判

  新华社沈阳9月20日电 9月20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公然宣判中国石油自然气团体有限公司原党组副布告、副总司理徐文荣纳贿一案,对被告人徐文荣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分金人平易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徐文荣纳贿所患上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徐文荣操纵担当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副局长兼国际勘探部总司理,中国石油团体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布告、总司理,中国石油自然气团体公司总司理助理,中国海运(团体)总公司党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总司理,中国石油自然气团体公司党组副布告、副总司理,中国石油自然气团体有限公司党组副布告、副总司理,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当和职权或者者职位地方形成的便当前提,为有关单元以及小我在项目承揽、装备采购、企业谋划、职务提升等事项上提供匡助,非法收受财物总计折合人平易近币5329万余元。

  沈阳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文荣的举动组成纳贿罪,纳贿数额出格庞大,应依法惩办。鉴于徐文荣到案后照实供述本身的犯法究竟,自动交接监察构造还没有掌握的部门纳贿究竟,认罪悔罪,踊跃退赃,赃款赃物已经全数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分。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决。

中国石油自然气团体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副总司理徐文荣纳贿案一审宣判

  现场图。(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