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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

  中国网财经10月17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7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在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关于支持地方用好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项政策主要是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在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地方可安排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发布会文字实录如下:

  记者:财政部此前通报了通过专项债支持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请问有哪些细化措施和考虑?谢谢。

  财政部部长助理 宋其超:谢谢您的提问。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拟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利用专项债收储土地和收购存量商品房政策。这两项政策聚焦房地产市场的堵点问题,既是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扩大专项债支持范围和用作项目资本金领域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促进土地市场的供需平衡,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也有利于增加保障性住房来源,增进民生福祉。

  在具体操作上,关于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与存量土地的业主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妥善处理回收存量土地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合理确定专项债券项目内容和地块范围,及时安排债券发行和支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关于支持地方用好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项政策主要是由地方自主决策、自愿实施,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在确保项目融资收益平衡的基础上,地方可安排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这一政策将与其他相关支持政策协同发力,进一步拓宽地方的资金来源渠道,既可以有效消化存量,促进供需平衡,也有利于优化增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明确政策的细则和要求,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谢谢!

(责任编辑: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