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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立马车业科技召回288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

  中国网财经10月29日讯 日前,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

  召回2022年09月23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02Z),涉及数量为25辆;

  召回2022年12月6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18Z),涉及数量为30辆;

  召回2023年7月14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41Z),涉及数量为2辆;

  召回2023年3月24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28Z),涉及数量为2辆;

  召回2023年2月20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26Z),涉及数量为25辆;

  召回2022年7月29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09Z),涉及数量为3辆;

  召回2022年09月05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10Z),涉及数量为25辆;

  召回2022年12月12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10Z),涉及数量为50辆;

  召回2023年1月5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06Z),涉及数量为45辆;

  召回2023年3月13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174Z),涉及数量为30辆。

  共计数量为23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车速限值”“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反射器、照明)”“电气装置(短路保护)”“电气装置(导线布线安装)”“尺寸限值”“控制系统(过流保护功能)”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自即日起,召回2024年1月20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46Z),涉及数量为2辆;

  召回2024年2月29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49Z),涉及数量为2辆;

  召回2023年12月20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249Z),涉及数量为2辆;

  召回2022年6月22日制造的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型号TDT2198Z),涉及数量为45辆。

  共计数量为51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标识与警示语、布线、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标准,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全新的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消费者如遇消费品问题也可登录网站https://315.auto.china.com.cn/consumer-complain/list.html,反映缺陷线索。

(责任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