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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

高校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科研人员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队伍。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背景下,天津大学发挥自身科教优势,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勇争先、善作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产学研用”全过程创新链条,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将高水平科技成果切实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效。

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是高校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使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真正释放创新驱动发展的原动力。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着科技创新的竞争力。高校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科技成果的重要供给方,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是新时代国之所需,是科技发展大势所趋,是高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所在。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科技成果转化“蓄力”。人才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核心驱动力。天津大学从未来的需求出发,培养创新人才,为科技成果转化“蓄力”。一是培养卓越工程人才。学校牢牢把握新质生产力的未来发展方向,以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为目标,健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协同育人机制。深化工程教育改革,不断探索新工科建设,推动校企协同设计培养目标、制订培养方案、实施培养行动,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二是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加强创新创业教育,为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撑,努力让100%的学生能够受到创新创业氛围的熏陶,10%的学生有机会学习创新创业的有关课程,5%的学生能够得到创新创业导师的指导和参加各种实践训练,1%的学生毕业以后进行创业,其中相当一部分能够取得成功。三是汇聚优秀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构建有利于人才发展成长的优良生态环境,建设人才高地,为科技成果转化赋能。

不断探索多元范式,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高效衔接。高校是科技成果产出的重要源头,但实验室的成果往往要通过产业化才能转化为生产力。天津大学不断探索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畅通转化渠道,为科技成果转化“拓路”。一是打造转化平台。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等,为科技与产业的深度合作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四链”高效衔接,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地应用。二是加强校地协同。积极参与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整合技术、人才、资本和信息等创新要素,构建政府、大学、产业协同推动区域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的新模式,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组织集中攻关。探索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攻关机制,加强与头部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瞄准国家重大需求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开展原创性、颠覆性成果研发,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将创新创业成果列入评价体系,全面构筑创新生态。充分激发高水平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和活力,加快推动科技成果由“智”变“金”,需要高校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天津大学大力营造创新氛围,加强政策保障,不断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系、制度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护航”。一是做好科技成果管理,建立重点成果“专利池”,加强与相关头部企业、企业家、校友、创投基金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合作,让更多的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二是健全绩效激励与评价机制,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将创新创业成果列入教职工绩效评价和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参考标准,为在转化过程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发放一系列“政策红包”,激励师生将论文写在大地上。三是打造专业化技转服务团队,聘任专职首席技术转移官,为科研成果配备专业“经纪人”,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更好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先进生产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作者:杨贤金,系天津大学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