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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理性、高效:央企董事会扶植线路图明白

作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重要任务,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迎来最新部署。

日前,在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强调,到2029年在中央企业集团和各级应建董事会的子企业全面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中央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履行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新责任新使命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近年来,国资央企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董事会建设顶层设计,建立起较为科学合理的董事会运作机制,建成一支具有央企特色的董事队伍,董事会突出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与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和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实现有机衔接,站位全局履职尽责,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会议提出,新时代新征程要着力建设科学、理性、高效的中央企业董事会。“构建科学”是基础,要遵循公司治理的一般规律,坚持从国有企业实际出发,因企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分类施策建设董事会,准确把握董事会的“有限功能”,明晰外部董事职责,选优配强外部董事,实现董事会与其他各治理主体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决策理性”是核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产业、行业、企业特点,深刻把握科技创新规律,深刻把握机遇与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相统一,坚决防止冲动决策、平庸决策两个极端,确保最终决策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运行高效”是保障,要突出效率效果导向,厘清不同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健全完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董事会决议督促执行等程序,促进不同治理主体良性互动,提升公司治理整体效能。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置了“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了国家出资公司的组织机构适用本章规定。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表示,加强董事会建设是国有企业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形成以管资本为主国资监管体制的要求。“科学”是指董事会的构成要科学,尤其是外部董事要过半数;“理性”是指董事会在决策的时候要坚持审慎原则,敬畏市场,防范风险;“高效”是指董事会运行过程中要注重协调运转,防止相互扯皮。

业内人士表示,中央企业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可以让决策更加规范、更加专业,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可以强化风险管理,保障企业稳健运行;可以优化治理结构,实现党委和董事会之间有效分工,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可以帮助国资央企更好地与国际市场接轨,有助于我国参与国际合作。

为做好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会议要求,更好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把外部董事作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体谋划,强化规范管理和履职支撑,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履职能力。

业内人士认为,实施外部董事制度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的关键举措,也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